
省政府正式批复南平市政府《关于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批复说,经报国务院同意,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建阳区政府驻潭城街道人民路28号;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

省政府正式批复南平市政府《关于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批复说,经报国务院同意,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建阳区政府驻潭城街道人民路28号;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