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天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3、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

天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天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3、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